姑姊妹,其夫死,而夫党无兄弟,使夫之族人主丧。妻之党,虽亲弗主。夫若无族矣,则前后家,东西家;无有,则里尹主之。或曰:主之,而附于夫之党。 孔子之丧,公西赤为志焉:饰棺、墙,置翣设披,周也;设崇,殷也;绸练设旐,夏也。
王爽與司馬太傅飲酒。太傅醉,呼王為“小子。”王曰:“亡祖長史,與簡文皇帝為布衣之交。亡姑、亡姊,伉儷二宮。何小子之有?” 高子皋之执亲之丧也,泣血三年,未尝见齿,君子以为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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