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子曰:“丧有疾,食肉饮酒,必有草木之滋焉。以为姜桂之谓也。” 殇:长、中,变三年之葛。终殇之月算,而反三年之葛。是非重麻,为其无卒哭之税。下殇则否。
夏侯太初嘗倚柱作書。時大雨,霹靂破所倚柱,衣服焦然,神色無變,書亦如故。賓客左右,皆跌蕩不得住。 临祭不惰。祭服敝则焚之,祭器敝则埋之,龟策敝则埋之,牲死则埋之。凡祭于公者,必自彻其俎。
|麻绳缘
GMT+8, 2025-04-23 0:03:06, Processed in 0.059016 second(s), 12 queri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