姑姊妹,其夫死,而夫党无兄弟,使夫之族人主丧。妻之党,虽亲弗主。夫若无族矣,则前后家,东西家;无有,则里尹主之。或曰:主之,而附于夫之党。 高子皋之执亲之丧也,泣血三年,未尝见齿,君子以为难。
未廢海西公時,王元琳問桓元子:“箕子、比幹,跡異心同,不審明公孰是孰非?”曰:“仁稱不異,寧為管仲。” 阮光祿雲:“王家有三年少:右軍、安期、長豫。”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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