君无故,玉不去身;大夫无故不彻县,士无故不彻琴瑟。士有献于国君,他日,君问之曰:“安取彼?”再拜稽首而后对。 桓南郡。既破殷荊州,收殷將佐十許人,咨議羅企生亦在焉。桓素待企生厚,將有所戮,先遣人語雲:“若謝我,當釋罪。”企生答曰:“為殷荊州吏,今荊州奔亡,存亡未判,我何顏謝桓公?”既出市,桓又遣人問欲何言?答曰:“昔晉文王殺嵇康,而嵇紹為晉忠臣。從公乞壹弟以養老母。”桓亦如言宥之。桓先曾以壹羔裘與企生母胡,胡時在豫章,企生問至,即日焚裘。
王戎為侍中,南郡太守劉肇遺筒中箋布五端,戎雖不受,厚報其書。 何驃騎弟以高情避世,而驃騎勸之令仕。答曰:“予第五之名,何必減驃騎?”
|麻绳缘
GMT+8, 2025-04-21 18:59:18, Processed in 0.059016 second(s), 12 queri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