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仲弓為太丘長,有劫賊殺財主主者,捕之。未至發所,道聞民有在草不起子者,回車往治之。主簿曰:“賊大,宜先按討。”仲弓曰:“盜殺財主,何如骨肉相殘?” 二郗奉道,二何奉佛,皆以財賄。謝中郎雲:“二郗諂於道,二何佞於佛。”
男女相答拜也。 或以方謝仁祖不乃重者。桓大司馬曰:“諸君莫輕道,仁祖企腳北窗下彈琵琶,故自有天際真人想。”
|麻绳缘
GMT+8, 2025-04-19 11:45:29, Processed in 0.059016 second(s), 12 queri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