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侯泰初與廣陵陳本善。本與玄在本母前宴飲,本弟騫行還,徑入,至堂戶。泰初因起曰:“可得同,不可得而雜。” 诸侯之下士视上农夫,禄足以代其耕也。中上倍下士,上士倍中士,下大夫倍上士;卿,四大夫禄;君,十卿禄。次国之卿,三大夫禄;君,十卿禄。小国之卿,倍大夫禄,君十卿禄。
簡文語嘉賓:“劉尹語末後亦小異,回復其言,亦乃無過。” 左右告矢具,请拾投。有入者,则司射坐而释一算焉。宾党于右,主党于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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