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長齊雅有體量,而才學非所經。初宦當出,虞存嘲之曰:“與卿約法三章:談者死,文筆者刑,商略抵罪。”魏怡然而笑,無忤於色。 庾太尉目庾中郎:家從談談之許。
王佛大嘆言:“三日不飲酒,覺形神不復相親。” 符堅遊魂近境,謝太傅謂子敬曰:“可將當軸,了其此處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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