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:清、白。 周侯說王長史父:形貌既偉,雅懷有概,保而用之,可作諸許物也。
进几杖者拂之。效马效羊者右牵之;效犬者左牵之。执禽者左首。饰羔雁者以缋。受珠玉者以掬。受弓剑者以袂。饮玉爵者弗挥。凡以弓剑、苞苴、箪笥问人者,操以受命,如使之容。 司射进度壶,间以二矢半,反位,设中,东面,执八算兴。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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