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礼》曰:「君子抱孙不抱子。」此言孙可以为王父尸,子不可以为父尸。为君尸者,大夫士见之,则下之。君知所以为尸者,则自下之,尸必式。乘必以几。 桓溫行經王敦墓邊過,望之雲:“可兒!可兒!”
曾子曰:“丧有疾,食肉饮酒,必有草木之滋焉。以为姜桂之谓也。” 習鑿齒、孫興公未相識,同在桓公坐。桓語孫“可與習參軍共語。”孫雲:“‘蠢爾蠻荊’,敢與大邦為讎?”習雲:“‘薄伐獫狁’,至於太原。”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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