姑姊妹,其夫死,而夫党无兄弟,使夫之族人主丧。妻之党,虽亲弗主。夫若无族矣,则前后家,东西家;无有,则里尹主之。或曰:主之,而附于夫之党。 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
王右軍與謝公詣阮公,至門語謝:“故當共推主人。”謝曰:“推人正自難。” 王公淵娶諸葛誕女。入室,言語始交,王謂婦曰:“新婦神色卑下,殊不似公休!”婦曰:“大丈夫不能仿佛彥雲,而令婦人比蹤英傑!”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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