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平叔註老子,始成,詣王輔嗣。見王註精奇,迺神伏曰:“若斯人,可與論天人之際矣!”因以所註為道德二論。 高坐道人不作漢語,或問此意,簡文曰:“以簡應對之煩。”
从于先生,不越路而与人言。遭先生于道,趋而进,正立拱手。先生与之言则对;不与之言则趋而退。 死而不吊者三:畏、厌、溺。
|麻绳缘
GMT+8, 2025-04-22 15:58:39, Processed in 0.059016 second(s), 12 queri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