胜景山庄凶案(虹口胜景山庄)


  昔者周公朝诸侯于明堂之位:天子负斧依南乡而立;三公,中阶之前,北面东上。诸侯之位,阼阶之东,西面北上。诸伯之国,西阶之西,东面北上。诸子之国,门东,北面东上。诸男之国,门西,北面东上。九夷之国,东门之外,西面北上。八蛮之国,南门之外,北面东上。六戎之国,西门之外,东面南上。五狄之国,北门之外,南面东上。九采之国,应门之外,北面东上。四塞,世告至。此周公明堂之位也。明堂也者,明诸侯之尊卑也。
  何平叔註老子,始成,詣王輔嗣。見王註精奇,迺神伏曰:“若斯人,可與論天人之際矣!”因以所註為道德二論。

胜景山庄凶案(虹口胜景山庄)

  殷仲堪精核玄論,人謂莫不研究。殷乃嘆曰:“使我解四本,談不翅爾。”
  寿考曰卒,短折曰不禄。

胜景山庄凶案(虹口胜景山庄)

|麻绳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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