虞,杖不入于室;祔,杖不升于堂。为君母后者,君母卒,则不为君母之党服。绖杀五分而去一,杖大如绖。妾为君之长子与女君同。除丧者,先重者;易服者,易轻者。无事不辟庙门。哭皆于其次。复与书铭,自天子达于士,其辞一也。男子称名,妇人书姓与伯仲,如不知姓则书氏。 步兵校尉缺,廚中有貯酒數百斛,阮籍乃求為步兵校尉。
曾子曰:“丧有疾,食肉饮酒,必有草木之滋焉。以为姜桂之谓也。” 謝公雲:“劉尹語審細。”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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