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礼》曰:「君子抱孙不抱子。」此言孙可以为王父尸,子不可以为父尸。为君尸者,大夫士见之,则下之。君知所以为尸者,则自下之,尸必式。乘必以几。 医不三世,不服其药。
王戎女適裴頠,貸錢數萬。女歸,戎色不說。女遽還錢,乃釋然。 子曰:“回之为人也,择乎中庸,得一善,则拳拳服膺弗失之矣。”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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