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孝伯死,縣其首於大桁。司馬太傅命駕出至標所,孰視首,曰:“卿何故趣,欲殺我邪?” 王大為吏部郎,嘗作選草,臨當奏,王僧彌來,聊出示之。僧彌得便以己意改易所選者近半,王大甚以為佳,更寫即奏。
子张之丧,公明仪为志焉;褚幕丹质,蚁结于四隅,殷士也。 妇祔于祖姑,祖姑有三人,则祔于亲者。其妻为大夫而卒,而后其夫不为大夫,而祔于其妻则不易牲;妻卒而后夫为大夫,而祔于其妻,则以大夫牲。为父后者,为出母无服。无服也者,丧者不祭故也。妇人不为主而杖者:姑在为夫杖,母为长子削杖。女子子在室为父母,其主丧者不杖,则子一人杖。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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