胜景山庄冤录案(窦娥冤胜景山庄)


  子云:“小人贫斯约,富斯骄;约斯盗,骄斯乱。”礼者,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,以为民坊者也。故圣人之制富贵也使民富不足以骄,贫不至于约,贵不慊于上,故乱益亡。子云:“贫而好乐,富而好礼,众而以宁者,天下其几矣。《诗》云:‘民之贪乱,宁为荼毒。』”故制:国不过千乘,都城不过百雉,家富不过百乘。以此坊民,诸侯犹有畔者。
  何次道嘗送東人,瞻望見賈寧在後輪中,曰:“此人不死,終為諸侯上客。”

胜景山庄冤录案(窦娥冤胜景山庄)

  古之学者:比物丑类。鼓无当于五声,五声弗得不和。水无当于五色,五色弗得不章。学无当于五官。五官弗得不治。师无当于五服,五服弗得不亲。
  庾道季雲:“思理倫和,吾愧康伯;誌力強正,吾愧文度。自此以還,吾皆百之。”

胜景山庄冤录案(窦娥冤胜景山庄)

|麻绳缘

GMT+8, 2025-04-21 2:16:25, Processed in 0.059016 second(s), 12 queri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