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平叔註老子,始成,詣王輔嗣。見王註精奇,迺神伏曰:“若斯人,可與論天人之際矣!”因以所註為道德二論。 敖不可长,欲不可从,志不可满,乐不可极。
有人譏周仆射:“與親友言戲,穢雜無檢節。”周曰:“吾若萬裏長江,何能不千裏壹曲。” 公之丧,诸达官之长,杖。
|麻绳缘
GMT+8, 2025-04-20 21:21:16, Processed in 0.059016 second(s), 12 queri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