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 阮宣子伐社樹,有人止之。宣子曰:“社而為樹,伐樹則社亡;樹而為社,伐樹則社移矣。”
男女异长。男子二十,冠而字。父前,子名;君前,臣名。女子许嫁,笄而字。 郗嘉賓得人以己比符堅,大喜。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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