謝奕作剡令,有壹老翁犯法,謝以醇酒罰之,乃至過醉,而猶未已。太傅時年七、八歲,箸青布褲,在兄膝邊坐,諫曰:“阿兄!老翁可念,何可作此。”奕於是改容曰:“阿奴欲放去邪?”遂遣之。 天子之妃曰后,诸侯曰夫人,大夫曰孺人,士曰妇人,庶人曰妻。
王子敬問謝公:“林公何如庾公?”謝殊不受,答曰:“先輩初無論,庾公自足沒林公。” 从母之夫,舅之妻,二夫人相为服,君子未之言也。或曰同爨缌。
|麻绳缘
GMT+8, 2025-04-19 20:38:37, Processed in 0.059016 second(s), 12 queri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