振书、端书于君前,有诛。倒策侧龟于君前,有诛。龟策、几杖、席盖、重素、袗絺绤,不入公门。苞屦、扱衽、厌冠,不入公门。书方、衰、凶器,不以告,不入公门。 王夷甫以王東海比樂令,故王中郎作碑雲:“當時標榜,為樂廣之儷。”
违大夫之诸侯,不反服。丧冠条属,以别吉凶。三年之练冠,亦条属,右缝。小功以下左。缌冠缲缨。大功以上散带。朝服十五升,去其半而缌;加灰,锡也。 桓公讀高士傳,至於陵仲子,便擲去曰:“誰能作此溪刻自處!”
|麻绳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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